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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公告。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在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叫停亚硝酸盐,实现餐饮服务环节对亚硝酸盐的有效禁用,确保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是宣传培训到位。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面向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禁用亚硝酸盐的重要性和其对人体危害性,动员所有餐饮服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使用亚硝酸盐、自觉参与禁用亚硝酸盐活动。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通过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禁用亚硝酸盐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将禁用亚硝酸盐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到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禁用亚硝酸盐的要求,加强食品制作过程控制的科学指导,防止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三是监督检查到位。成立禁用亚硝酸盐专项整治工作组,分组划片,深入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将供餐数量多、食品制作至食用时间较长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及农家乐作为重点,严查原料库存、采购台账和食品加工场所,实现餐饮服务单位亚硝酸盐零采购、零库存、零使用,确保餐饮服务单位彻底禁用亚硝酸盐。
四是违法惩处到位。对违规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餐饮服务单位,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确保餐饮服务环节禁用亚硝酸盐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到位,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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