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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以来,部分群众置公安机关公布实施的《关于禁止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于不顾,肆意在白河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干扰。为此,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因循施策,多措并举,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公告、传单、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禁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自开展“禁爆”工作以来,累计发放传单2000余份,张贴公告50余张,利用短息平台群发短信5000余条,播放录音广播500余次,并利用“禁爆宣传车”不间断在城区“禁爆”地段和繁华路段进行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在巡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的广泛宣传下,达到城区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家喻户晓,纷纷利用各种文明时尚、绿色环保的方式来取代传统的庆典方式,塑造白河城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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