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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00户

作者:杨富琨 时间:2012-10-22 10:20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2012年以来,岚皋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源,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00户,力促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据了解,该县2012年度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等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D 级危房户可拆除重建,每户按1.2万元标准补助。C 级危房户可修缮加固,每户按3000元标准补助。重建房屋将按巴山民居风格设计,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以白灰为主色彩,以一层瓦房为主要形式进行改造建设。
  为确保农村危房工作顺利实施,岚皋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受益群众自筹资金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采取集中与分散、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方式,结合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发展、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整合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按照公平公开、监察督导原则,合理选址,实施改造和新建房屋。并严格审定对象,实行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三榜公布、严格初审原则,确定危房改造和重建对象。同时,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健全管理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此外,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查力度,完善资料,健全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全面、真实、完整。
  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岚皋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411户,改造面积59万平方米,中省累计投资4211.69万元,带动投资2.45亿元,建成花里新村、李家浜、联春村、田堡梁、木竹村、高桥村、长春村等多个危房改造示范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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