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和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市规划局派出4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对全市建筑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检查及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71个,其中含保障性住房31个,陕南移民搬迁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47.36万平米。涉及施工企业62家,监理单位34家,商混企业6家。此次检查共发现并现场指正的质量安全隐患131条,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工程下发《建筑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单》17份,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工程下发《建筑施工停工整改通知单》5份。
二、检查情况
从这次全市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质安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思路明确,推进有力,层层分解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平稳运行。旬阳县突出重点抓规范,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汉阴县要求所有保障性房工程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得到了省住建厅的肯定;平利县建立了建筑业奖罚机制,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其他各县区也都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是施工企业安全意识得以不断提高,行为日益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项目安全生产内业资料较为齐全,安全教育及检查制度落实较好,安全管理措施有力,出现了一批文明施工氛围浓厚、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的施工工地,如兴科明珠二期工程、旬阳县福利园区服务综合楼、汉阴县阳光小区廉租房、石泉县珍珠河畔9、10号楼等。
三是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大多数监理企业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安全措施方面加强了管理,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监督整改落实。如汉阴县长达监理公司管理到位,监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市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企业未办理进安备案手续而承揽工程,这种行为给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及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白河县职教中心安置楼桩基检测单位为陕西渭南标准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未在市质监站办理入安备案手续,出据的检测报告未加盖省质监总站备案印件,检测只做了小应变,未做深层载荷,给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二是少数招商引资项目不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建手续,安全生产存在较大隐患,如宁陕县秦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关口街棚户区改造1号楼项目,报建手续滞后,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困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三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重施工进度,项目前期手续未及时办理,建设单位未能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在开工前一次足额支付,直接导致了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投标管理中采取二次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得不到保证;白河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全额拨付。
(二)在责任主体履职方面:⑴监理企业。一些受检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严重缺失,签章不及时,监理规划、细则内容不详细,针对性不强,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只签发不落实,如白河县长达监理公司。⑵施工企业。一是部分企业逐层检查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未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有的虽开展了检查但未做记录,三级检查制度较混乱。二是少数企业培训教育制度流于形式。三是部分企业未将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质量安全生产文件传递到项目部,使各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四是部分商混企业在未取得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已经开始生产运营。
(三)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不实,存在有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情况。二是部分施工现场普遍缺少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记录以及安全员每天的日常安全巡查记录。三是少数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流于形式,不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四是个别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细、消除不力,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不规范,一些工地“脏、乱、差”,如汉城国际商业街I标段、白河县职教中心安置楼工程、镇坪县钟宝镇公租房7号楼、宁陕县梅子集镇移民搬迁工程。
四、表彰和处理决定
(一)对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场容场貌整洁,安全措施到位,文明氛围浓厚的兴科明珠花园二期、旬阳县福利园区服务综合楼、石泉县珍珠河畔9、10号楼、汉阴县阳光小区廉租房、
汉阴县双乳镇三同村移民新区1号楼、平利县第二中学一期综合楼等六个工地,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见附件一)。
(二)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改正(见附件二)。对宁陕县秦地实业有限公司、白河县职教中心在2012年11月15日前如整改不到位(报送整改结果),处以合同金额1%罚款,同时,对整改不力的宁陕县秦地实业有限公司,建议宁陕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问责。
(三)对施工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及监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分别处以5万元和2万元罚款,停止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年,记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见附件三)。
(四)对陕西渭南标准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取消在安投标资格,在完成已承接项目后清出安康建筑市场。
(五)对岚皋县、紫阳县无资质的商混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基本程序履行情况的监管。凡保障性住房、陕南移民搬迁及各类招商引资项目都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违法施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措施,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要将此次检查作为改进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近期省市一系列的安排部署,立即对所属在建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附件一: 《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良好的工程项目名单》
附件二: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名单》
附件三: 《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工程项目名单》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