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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富硒食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市富硒产业标准化学会等单位负责论证完善的安康市《富硒食品与其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评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为了推进我市富硒食品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市政府安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2009年制订了安康市《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2010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10月,国家卫生部颁布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8050-2011)》,对预包装食品硒含量指标进行了规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在充分吸收省内外相关专家意见,参照相关饲料、粮食(含谷物、豆类、薯类)及制品、茶叶等涉硒标准,以及三年来对全市各类富硒食品抽检结果加权值的基础上,去年以来对富硒食品硒含量标准进行了第二次论证完善。
此次发布的富硒食品与其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由原先的18类19个小类产品增加到21类57个小类产品,其中增加了米糠、麦麸、动物饲草饲料、食用菌培养等相关产品项目,基本涵盖了全市生产的富硒食品。与修订前的标准比较,该标准涉及领域更宽、食品种类更多、富硒食品硒含量区间限量数值更科学合理。该标准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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