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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简报第58期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1-01 10:27 来源: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打印

    镇坪县小曙河镇推行AB岗制度

      镇坪县小曙河镇推行AB岗制度,促依法行政上水平。
      该制度规定,岗位责任人(A岗)在工作日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期间,由明确的备岗责任人(B岗)代替其履行职责,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B岗责任人应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A岗承办事项的原则规定,切实履行所替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将AB岗工作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按照年度单位目标考核的规定实施,追究责任。镇依法行政工作组将不定期对AB岗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促使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进行。对因脱岗、未交接岗、推诿等原因造成业务耽搁或无法办理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镇坪县小曙河镇推行AB岗工作制以来,确保了不因工作人员缺位导致群众办事跑“冤枉路”,实现了无缺位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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