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凯庆、廖贤平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旬阳、白河、汉阴、汉滨四县区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杜寿平出席汇报会。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分别于2009年1月1日和2011年12月1日施行。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陕南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突出循环经济发展、富民强市这个主题,贯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循环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循环经济发展扎实起步,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指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由1.38吨标煤/万元降至0.889吨标煤/万元,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碳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6.4%和7%,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61平方公里,汉江出陕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国家Ⅱ类标准,中心城市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50天以上。
在听取了全市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情况汇报后,结合实地检查,检查组就更好地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提出建议: 一是要不断坚持生态低碳理念,着力打造循环经济模式。强化“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公众改变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民节能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循环经济发展氛围。积极引导和调动企业及社会公众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循环经济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力度,切实加大循环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要切实加大循环经济政策保障和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优化园区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配套和融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三是要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谨防产业重复。要以技术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清洁生产等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要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基础进行产业转型,防止结构性、潜在性、长期性的产业过剩局面出现。
杜寿平在讲话中表示,市政府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视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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