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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51539 发布日期 2013-01-0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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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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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保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的使用,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2013年3月31日的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均应当向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接受年度监督检验。逾期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但未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权力终止,责任和义务存续。
  年检时限: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联系电话:0915-3208329 0915-3206605 

安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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