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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强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

    作者:钱万胜 罗文杰 时间:2013-01-08 10:40 来源: 字号: 打印

      今年来,镇坪县为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转移支付成效,全面掌握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制定科学决策和量化管理,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该县通过“四抓”全力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区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该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环保、发改、财政、国土、农业、统计、住建、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召开专题落实会,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做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是抓方案制定,强化自查落实。要求各涉关部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自查工作组织情况、环境状况指标、自然生态指标进行细化,对数据的填报和管理、时间进度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安排,确保工作推进严格遵守县自查、市审查、省核查的时间节点,抓住考核工作各项技术要求不放松,力求自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抓协调配合,强化核算落实。该县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和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认真做好各项生态指标的统计核算,对提供数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于有变化的数据予以说明,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对部门上报的数据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确保核查结果符合自查报告内容。
      四是抓保障机制,强化奖惩落实。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通过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规范使用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合理分配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总量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创建和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的投入,加强对考核工作、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经费重点倾斜。该县还将此项工作列入责任目标,在年底严格考核,确保县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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