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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加快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构建更加均等公平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免费教育。
该县按照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免除县职教中心职业高中部在读学生学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已自2010年春季起执行);按照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免除石泉中学在读学生学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已自2012年春季起执行);自2013年春季起,凡在县境内小学附设幼儿班就读的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免收保教费。凡在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三年适龄幼儿,统一按每生每学年9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免除在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三年适龄幼儿课本费。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读学前三年特困幼儿实行生活补助。所免保教费、课本费和特困幼儿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均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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