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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徐启方为安康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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