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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版权局令第9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53389 发布日期 2011-03-18 00:00
来源
内容概述 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版权局令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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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

第 9 号

  《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国家版权局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版权局局长  柳斌杰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版权局组织了第四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国家版权局决定废止的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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