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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完成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的汉滨、紫阳、石泉三县区予以表彰的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5-5340 发布日期 2005-12-28 12:13
来源 市政府办
内容概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完成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的汉滨、紫阳、石泉三县区予以表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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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明确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乡镇干部权益,调动乡镇干部积极性,加强乡镇建设的重要措施。在白河、汉阴、平利县分别于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全面建立乡镇住房公积金后,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所有乡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推进。在各级、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宁陕、岚皋、镇坪、旬阳县于2004年完成任务,汉滨、紫阳、石泉三县区克服诸多困难,加大工作力度,在2005年圆满完成了乡镇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任务。至此,全市200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人数达39325人,缴存额3397万元,此项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的支持和拥护,受到中省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市政府同意对汉滨、紫阳、石泉三县区通报表彰,并各奖励1万元(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市政府要求,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督,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服务,为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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