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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决定,表彰2012年陕西省“平安校园”。我市共有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喜获此项殊荣。
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普遍得到增强和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秩序,成效显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经过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市综治、教育、公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和联评,我市安康中学、汉滨区培新小学、汉阴县蒲溪小学、紫阳县紫阳中学初中部、岚皋县堰门小学、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镇坪县钟宝小学、旬阳县第二幼儿园等8所学校、幼儿园被授予2012年陕西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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