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为全面落实市级下达的各项经济社会目标任务,镇坪县将目标责任绩效跟踪评价全面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2013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跟踪社会评议办法》,通过广泛参与各镇、各部门考核评价,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监督问效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全面促进预期目标如期实现提供科学、公平、公正的考核依据,同时也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浓厚氛围。
健全完善后的评价体系,将全县的参评单位划分为各镇、综合职能单位和人民团体、经济管理部门、政法监督部门、中省市驻镇单位5个类别,采取平时评议和年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于每年的4月、8月、11月组织以政协委员为主体,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非公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小微企业、村(社)干部和群众、党外人士等代表以及负责实施单项考核工作的部门相关人员参与的评议队伍,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调查、查看资料以及召开会议的方式对参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据悉,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跟踪社会评议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4月份评议得分占20%权重,8月份评议得分占30%权重,11月评议得分占50%权重。经过评议后的结果占全年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的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镇坪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03-01 ]
下一篇:镇坪县优化财政投入为民撑起“保护伞”[ 03-05 ]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