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镇坪县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进一步消除不安全和不稳定的环境安全隐患,该县通过“四强化”全力确保2013年全县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环境安全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噪声、饮用水源保护区、厂矿企业等重点监管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并积极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化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巡查力度,通过拉网式巡查,迅速查找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建立环保部门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责任人抓落实的监管机制,力求实现不出环境污染事件。今年来共出 动各类环境安全检查共50余人次,查找环境安全隐患3条,整改3条,整改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环境投诉监管。在全县建立环境安全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加大环境投诉问题的破解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办理,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分行业、分部门”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行业、部门和企业建立隐患档案,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四定”要求,分类治理,限期整改,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结果,实现从源头上化解和消除环境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该县继续深化环境执法工作力度,通过严格执法,促使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收到实效,对重点企业污染源治污设施使用、经营、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场所,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的环境监督管理,逐一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监管。为确保重点时段和节假日的环境安全,尤其是像“两会”期间这样的重要时段,该县通过加大环境安全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机关和企业上下信息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处置有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上级机关政令第一时间传达和落实,各类紧急突发事件规范上报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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