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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全省医改工作会议上,宁陕县继2010、2011年度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称号后,2012年度再次获此殊荣,这是安康市2012年度惟一获此荣誉的县,至此,宁陕县已连续三年蝉联此称号。
2012年,宁陕县继续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实现了城乡全覆盖。2012年,累计筹措医改资金2847万元,占该县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58330人,参合率达到98.81%,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参保率均达到100%,政策范围内次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72%。连续两次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比例,一级医院由85%提高到90%,二级医院由75%提高到8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2万元。扩大保障范围,将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等18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施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采购390.87万元的“三统一”药品,配备率、回款率、使用率均达100%,群众用药费用不断降低。全县公立医院实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新农合参合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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