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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县城镇人均使用住房面积达26平方米

    作者:马世娟 时间:2006-01-23 10:06 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据紫阳县城调队调查的城镇50户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十五”期间城紫阳县镇居民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2005年全县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年均近2.7万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0.53平方米,使用面积26.37平方米,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26平方米。

    近年来,紫阳县在实施扩大内需和住房资金贷款政策的推动下,居民建房以及商品楼购房热的升温,住房消费不断扩大,去年居民人均用于购买商品住房消费支出466.22元。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以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大提高了城镇居民住房水平和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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