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安康城区广大市民防汛、防空安全意识,了解和熟悉防汛、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四月二十日为防汛、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15:00时至15时30分。
二、防汛警报试鸣信号:
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音乐,灾警信号后语音播放“一号命令”内容。时间5分12秒;播放《歌唱祖国》音乐,语音播放解除“一号命令”内容,时间2分48秒。
三、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警报覆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请不要惊慌、不信谣、不传谣,注意辨别试鸣内容,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