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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覆盖

    作者:曹世海 时间:2013-04-17 08:02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石泉县建立四支安全监管队伍,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空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覆盖。
      一是组织协调队伍。在各镇设立安监站、各村(社区)设安监专干,形成县有安监局、镇有安监站、村(社区)有安监专干的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体系。
      二是专业监管队伍。整合各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力量,建立“所队一体化”运行模式,把治安和交通纳入一体化管理;通过公开选调招录人员充实到运管所,整合进入交警队,实行一体化运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执法,达到每镇有一支专业监管队伍,解决警力不足和监管空白问题,以增强执法工作综合效力。
      三是村级协管队伍。每村(社区)确定1名协管员,各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落实1名交通安全管理员,明确职责,并赋予一定权力,协助专业监管力量进行管理,分发挥协管员在车辆信息收集、交通法规宣传、交通违法纠错、协助案件查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行业自律队伍。每镇组建一个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日常运行、权力责任等制度机制,督促履行好协会在驾驶员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和行业约束等方面的职责,落实好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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