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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四大机制”激发镇级活力

    作者:刘勇军 时间:2013-04-17 08:15 来源:旬阳县 字号: 打印

      旬阳县探索建立“四大机制”,有效激发镇级活力,镇级财政实力显著增强,确保了镇村正常运转,镇级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建立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该县从2004年起,先后对各镇财政体制进行了四轮调整完善,建立了“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比例分成,奖补结合,一定三年不变”的县对镇财政体制,将镇级人员经费、公务费按统一标准全额纳入体制基数,仅将镇级自征的“两税”按前两轮体制平均数纳入体制基数,将所有涉及惠农补贴配套的养老、医疗等民生配套全部由县级负担,从而保障镇级基本支出财力需求。
      建立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将村干部工资、村级运转经费和离任村干部补贴全额纳入县对镇体制补助,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增长,对村三主职干部基础工资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实行县级“一卡通”发放,确保村级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建立财政激励约束奖补机制。县政府对各镇培育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对财政收入、烟草生产设立单项奖,实行考核奖补;设立财政收入上台阶、财政节支和财政财务管理创新奖励,充分调动各镇增收节支和发展经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规范的财力转补机制。出台了《旬阳县县镇烟叶税分成管理办法》、《旬阳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县级征收重点“两税”分成办法》和《旬阳县矿产非税征收管理办法》,上述收入均不进入县对镇财政体制基数,每年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规定比例进行分成,分成资金主要用于各镇改善民生和偿还债务,有力促进了镇级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据了解,该县镇级一般预算收入由2007年的1560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7549万元,年均增长37.1%,镇级可用财力从2007年的5933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18390万元,年均增长25.4%,全县22个镇中,2012年财政总收入有2个镇突破1000万元,700-1000万元的有5个,300-700万元的有8个,100-300万元的有6个,100万元以下的只有1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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