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29日选举:
李志坚为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3年4月29日
附:李志坚同志简历
李志坚同志简历

李志坚,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陕西礼泉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在陕西省公安学校学习。1981年7月至1992年1月任咸阳市公安局刑侦科干事(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政法专业学习)。1992年1月至1995年10月任咸阳市委政法委秘书科副科长。1995年10月至1997年11月任咸阳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1997年11月至2001年11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长(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咸阳市秦都区委副书记(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科学技术史专业学习)。2004年7月至2010年2月任乾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任永寿县委书记。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三原县委书记。2013年4月以后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4月29日当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