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对全市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市检察院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是该院首次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012年度,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体现“强化监督,服务大局,提升素能,创先争优”的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指标责任、督查落实、预警监控、信息反馈、激励约束等五项考核机制,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保障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美好安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作用,用健全的考核工作机制深化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通过分类梳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日常督办,实行“三轮”督查机制,即责任部门月查、考核部门季查和联合督查。定期分析研判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确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的落实。2012年,市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队伍专业化和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获得省院“2011至2012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新农村建设工作优秀单位、支教工作优秀单位、文明单位帮扶社区卫生创建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殊荣。在省委政法委和省统计局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二,全市政法系统第一。
2013年,市检察院将以获得优秀单位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扣主题主线,再添措施,再鼓干劲,转变作风、抢抓机遇,完成好市委和省院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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