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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荣获省、市两级“平安单位”称号

    作者:石广修 时间:2013-05-20 11:40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打印

      近日,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对2012年度全省经文保系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嘉奖,安康市财政局和平利县财政局等205家单位被授予全省经文保系统 “平安单位”称号。同时安康市财政局、汉阴县财政局、镇坪县财政局等225个单位被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授予全市经文保系统2012年度市级“平安单位”称号。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全市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各项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紧密结合财政职能,确保对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为我市经济发展、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将全年综治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到科室、到人头,形成了联网式推动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并将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另一方面强化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大力支持文体活动的开展,倡导和培养文明健康、乐观向上的生活情趣。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不断加大全市综治维稳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改善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条件。积极化解矛盾,加大对涉及民生和弱势群体的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的产生。认真开展平安建设联系点工作,督导、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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