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岚皋 > 正文内容

    岚皋交警“四事”工作法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作者:龚昊 时间:2013-05-22 14:34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为全面促进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岚皋县交警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主题活动,不断开拓创新,总结提炼出“四事”工作法,有效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按制度办事。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程上墙公示,使前来办事的群众清楚办事规程。
      敞开门说事。每天安排一名民警担任值日警官,做好来访群众的登记、分转、督办等工作,引导来访人员到对口部门,减少来访人员问询环节。
      邀群众议事。结合各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适时邀请客货运企业、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驾驶员、车主及负责人召开恳谈会,及时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及上级相关要求,同时听取其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下基层访事。不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社区、乡镇听取民声、民意。在实践活动期间,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村派出所加强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情民意收集制度、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从而使党群关系、警民关系更加密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李琼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