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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3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工作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57758 发布日期 2013-05-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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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安康市2013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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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家长同志们:
  根据省征兵办《关于做好2013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招收工作主要政策规定和程序方法简要公告如下:
  一、拟招收专业
  总参谋部分配我省90类专业的招收任务,我市的具体招收专业在体检前由上级明确。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今年7月31日)。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程序和具体办法
  招收士官依据总部和国家相关各部联合颁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的规定》,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进行。招收对象应当本人申请,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往届毕业生统一到市征兵办公室报名。体检、政审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由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进行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专业审定合格者,由市征兵办公室全面衡量,择优定兵,批准服现役,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四、时间安排
  组织准备阶段:5月15日前;宣传报名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体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22日;政治、专业审查阶段:6月23日至6月30日;审批定兵阶段:7月1日至7月7日;档案审查和交接阶段:7月8日至25日;新兵自行报到阶段:8月2日至8月10日;总结善后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
  五、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报名电话:0915-3649015 13891518464
 
安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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