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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加强农村“三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交通迅速发展,乡村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和人流物流增加所带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压力日趋严峻。现有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滞后,警力不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面广线长,管理存在盲区,交通事故频发,成为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呼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需要,解决交通安全警力不足、基础派出所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权限等问题,市委、市政府确定石泉县为“探索创新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试点县。经充分调研论证,石泉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慎重研究,并报市编委办批准,在现有城区及片区4个交通管理中队的基础上,分别在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交警中队与所在镇派出所实行“所队合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中队长由派出所所长兼任,不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各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按照法律法规同时履行辖区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双重职能。并从原片区交通管理中队分流出警力到镇交通管理中队,不足警力由县政府招录辅警和镇政府出资聘用辅警解决,并由县财政解决交通管理中队交通工具等装备问题。
试行“所队合一”运行模式,是公安机关不断顺应社会发展新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从石泉县试点情况看,通过资源整合,创新机制,社会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均得到有效加强,接处警效率提高,社会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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