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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至31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5所2011年以来申报创建的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进行了复查验收。
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省公安厅、教育厅按照国家公安部、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对全省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进行验收。2011年以来,我市汉阴县实验小学、岚皋县岚皋中学、平利县城关初中、旬阳县旬阳中学和安康市一小成功创建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检查组通过实地查验、查阅档案、师生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我市5所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宣布通过复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市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消防安全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是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有力措施。多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安康市各中小学积极主动参与,扎实开展创建。各县区、各中小学高度重视,坚持“消除隐患、预防为主”的原则,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岗位人员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格局。同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配合,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为突出的阶段性成果,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教育系统大局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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