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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牵头,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组成检查组对市政府机关大院用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计生局,对单位办公室执行空调控制温度和节电节水、办公用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现场用仪器对各办公室室内温度进行检测,检查情况总体良好,绝大多数单位均能按照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要求对照落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资料表明,空调设置温度每提高一度,耗电量将减少6%。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带头厉行节约,把节能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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