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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推进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阳光运行”

    作者:黄薇 李豪 时间:2013-06-25 08:46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镇坪县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试点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以预算单位公开为主,首期确定了县农业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十个预算单位开展试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实现所有实行预算的单位都必须按时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
      二是公开内容。包括公开单位的收支决算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公开的“三公”经费信息与中纪委、财政部规定的口径、内容相一致,县财政局为各预算单位提供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公开格式。
      三是明确公开流程和公开时间。先由各公开单位按照财政局提供的统一公开格式,在30个工作日内填列相关数据、编写说明;然后由县财政局按归口联系的范围,对拟公开的数据和说明进行审核,并分别向县政府、县人大汇报公开工作安排意见及各单位待公开信息;最后经人大审议通过后,县财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向公开单位进行部门决算批复,部门收到批复文件之日起20个工休息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四是要求各单位密切跟踪,正确应对社会舆论。对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积极答疑。同时要以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为契机,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顺利推进全县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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