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明同志辞去安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