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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安康中心城市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启动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首期在安康中心城市江北区域提供800套限价房,解决城镇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突出问题。
据了解,申请人申请限价商品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应该符合人均年收入18820元以下或人均月收入1568元以下;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17.9m2;申请人为安康中心城市城镇居民且居住满两年以上常住人口;未享受过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的条件。申请人向所在社区申请,经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后,可享受限价商品住房。
今年已建限价商品住房实行“一区一价”、“一房一价”,价格由土地成本(含拆迁安置成本)、前期费用、应缴纳的各项费税、建安成本、配套建设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管理费和公(廉)租房建设配套费等组成。今年以后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房价以该宗土地竞拍时的限定房价为基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公开销售。一个家庭只能在本区域内选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申购了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属购买人全部产权,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据悉,根据安康中心城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和不同收入阶层住房实际需求,我市在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公租住房、廉租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多渠道保障的同时,“十二五”期间,限价商品住房采取现房保障与期房保障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向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提供限价商品住房3000套,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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