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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选派干部帮扶企业严把“四关”

    作者:龚泽忠 乐晓彦 时间:2006-02-20 08:3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强县建设,促进县域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培养造就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日前,旬阳县决定继续从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百名干部到企业工作,在选派人员中坚持严把“四关”,确保帮扶企业工作实打实。
    一是严把“政策关”。对新选调干部采“三不变”原则,即原行政关系不变,职务职级不变,各种待遇不变。根据企业意愿, 可以在企业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下派期满后,本人愿继续留企业工作,将积极予以支持;凡选调到企业工作人员,思想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列为科级后备干部。在企业工作政绩突出并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二是严把“选拔关”。在选拔过程中,原则上选派干部与企业实行双向选择,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 ,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员充实到企业中去,确保选派质量。三是严把“管理关”。县上专门成立入企干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入企人员的管理工作。选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企业主管局党委(党组)和原单位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原单位及企业主管局为主,切实加强对入企人员的管理力度。同时原单位及企业主管局每季度对下派人员要进行一次考察,县上每半年要组织进行一次入企工作检查,年终由组织人事部门和企业主管局对驻企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并定期进行经验交流,对优秀下派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四是严把“纪律关”。对不遵守企业管理,以及在下派期间从事与下派工作无关的事务,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每月在企业有效工作时间少于20天的,由原单位停发或扣发工资;对既不到企业工作又不回单位上班的“空挂”人员,按旷工处理,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一年中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将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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