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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人员上下编程序,完善人员编制台账,市编委办及时启动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换发工作,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严格审核程序。针对原《机构编制管理册》使用年代长久、册子破旧、信息不清、动态不明等问题,按照“领取-填写―审核-盖章-启用”的步骤,在换发工作中重点审核和规范机构设置、职数明确、编制核定和在编人员基本信息。机构编制信息严格遵照“三定”、“九定”及市编委、编委办公室发文填写,人员信息逐一对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履历表、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等原始档案准确填写。最终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编委办进行集中审核,盖章生效,正式启用。
规范日常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一式两本、同步管理,一本由建册单位保管,作为办理机构变动、人员编制、职数配备、岗位调整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另一本存市编委办公室备查核对。凡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月到市编委办公室办理变更审核手续。截至目前,已纠正不规范信息70多处,梳理出已退休、调出、辞职(退)但未下编人员130余名。
严明工作纪律。《机构编制管理册》是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户口本”。换发工作坚持领导把关、专人承办、责任明确,同时要求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工整填写。不得行政、事业混编混岗;不得擅自涂改,随意修改人员信息;不得敷衍了事、延误工作。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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