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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旬阳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旬阳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标准》规定,截止6月底,旬阳县已发放救助资金799.0396万元,受益群众达到2623人(其中城市医疗救助397人次108.270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226人次690.7687万元)。
城乡医疗制度旨在解决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等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自2011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以来,我县不断完善服务水平,将4家县级医院和9家乡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定点医院,实现民政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医保)报销在医疗机构现场结算。截止六月底,“一站式”服务救助人次和资金分别占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8.2%和63.1%,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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