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1日,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高凡带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检查组到石泉县检查,安康市副市长钟顺虎、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康和市财政、监察、教育等部门领导,以及石泉县委副书记胡吉应、县政府副县长陈先林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石泉县饶峰、银龙、城关等乡镇对5所中小学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县委、县政府工作汇报。省市领导对石泉县认真贯彻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主要领导重视,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且运行良好给予充分肯定。
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高凡、安康市副市长钟顺虎、市政府副秘书长谢康在汇报会上(自左至右)
石泉县县长明平英、县委副书记胡吉应、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范先进、副县长陈先林在汇报会上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后,石泉县按照中、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迅速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石泉县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含县城)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部免除农村(含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享受城市“低保”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上述“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教职工工资;建立社会助学长效机制。
据悉,石泉县今年春季开学共有24494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6980名贫困生免交课本费、5600名贫困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
2006年,县直各学校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农村中小学(含教学点)纳入各乡镇教育办统一代管,全部实行报账制,学校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细化支出项目,大笔的教学用品购置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贫困家庭学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界定,避免了平均享受免补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实行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教辅资料、学生保险、校服、毕业班学生辅导费等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转发市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05〕58号)规定执行。县教体、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加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积极深入到各学校、村组进行明察暗访,加大教育乱收费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减轻了学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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