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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201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目前,已全面完成答复工作。
领导重视。实行“四定”原则(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单位。对涉及民生工作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建议、提案实行“一把手”督办责任制,还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措施。
规范办理。坚持规范办理程序,严把交办关,对建议和提案进行了登记、梳理、归类,专门制作了《登记汇总表》,对每件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根据内容分门别类分解到各有关科室单位,明确承办任务、时限,随时掌握办理进度。严把办理关,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科室、单位,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根据建议涉及的问题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研。严把审核关,承办科室、单位将答复意见送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负责对每份答复进行复核,按照办理答复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同时还采用网上答复的形式,让广大市民对建议和提案进行评论。
创新工作。加强督办协调,采取了会议督办、电话督办和下发《督办通知单》等多种形式,按计划、有步骤完成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归口管理、综合协调、汇总回复的部门。改进服务到位,把服务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带着感情为代表、委员服务。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联络代表、委员,让其尽快了解办理进展和结果,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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