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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五项举措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作者:张崇金 时间:2006-02-23 11:2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白河县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2006年向群众承诺办十件实事之一。采取多种举措,确保了合作医疗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夯实职责。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确定了机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为全县医疗工作常设机构,录属县卫生局管理)、确定了编制(7个事业编制)、确定了经费(落实参合对象每人3元的配套资金,机构实行财政全额供养),同时,县、乡镇、村均成立了领导了小组,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在吃透政策上下功夫,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全县张贴各类宣传标语500余条、横幅40余条、制作播放电视专题片节目20余期,印发各类宣传材料8万余份,将县长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问答印发到每个农户,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的效果,有效引导群众自愿、积极地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共有农业人口187285人,举家外迁户口未转共计15271人,应参合人数为172014人,截至目前,共有15150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占应参合人数的88%。
    三、制定方案,规范运作。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白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科学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微机管理,认真按规定操作,从严审查报销凭证,严格报销程序。全县农民年人均合作医疗基金按10元收取,共缴纳合疗基金1428810元,县民政部门交纳86230元,县财政配套456000元,全县已到帐合作医疗基金1971040元。截止2月中旬,参合群众住院共计79人,产生医药费8.5万元,按规定已核销药费4.5万元。
    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为更好的服务于参合群众,县上确定了27家医疗机构为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其中县内22家,县外5家,由农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开设了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将报销范围、报销标准,就诊转诊流程挂在医院醒目位置,为参合农民提供“热心、真情、熟练、准确”的优质服务,真正把合作医疗的实惠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五、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为确保合作医疗工作顺利、有序、扎实开展,县上严明了工作纪律。一是强化行政、审计、民主监督,理顺管理体制,实行阳光操作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顺利运行。二是制定印发《白河县违反合作医疗政策处理暂行办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对因工作失误或滥用职权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流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三是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合作医疗工作操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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