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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正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市编委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日常用编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计划管理控总量。根据市编制人事联席会议精神,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用编实行计划管理,采取用编单位申报、市编委办审核、市编制人事联席会议审定的方式下达。通过计划管理,确保各单位年度用编在编制限额以内,实现用编总量控制。据悉,2013年下半年的用编计划已由市编委办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下达。
分类管理明条件。对用编人员分为调动、招考遴选和人才引进三大类,且招考或遴选的比例不得低于年度用编总数的50%。针对每个类别的用编方式,明确用编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身份和工作年限等条件,以逐步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应。
督促检查促落实。借助《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颁布施行的有利时机,采取会同编委成员单位深入单位督导检查,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查办具体违法违规案件等多种方式检查各单位落实相关规定情况,促进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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