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社会保险 > 正文内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是多少?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60002 发布日期 2013-08-06 10:04
    来源
    内容概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是多少?
    【字体: 分享:

      参保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工资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nkang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