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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时,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4-60017 发布日期 2014-11-2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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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时,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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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但与劳动合同应有所差别,如双方发生纠纷,其性质亦应按雇佣关系处理,而不能按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处理。在书面协议内,应明确聘用期限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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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张广娟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