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委组织部公务车辆拍卖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3-60454 发布日期 2013-08-14 09:00
来源 市委组织部
内容概述 安康市委组织部公务车辆拍卖公告
【字体: 分享:
  根据安康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安公产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我部对本单位2辆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车辆基本情况
  1、陕G61166号白色三菱帕杰罗3828CC,排量3.8L,购车时间为2005年7月,行驶里程数为17.4万公里左右,保险有效期至2014年3月18日。
  2、陕G96168号白色丰田霸道JTEBL29J,排量2.7L,购车时间为2009年11月,行驶里程数为14万公里左右,保险有效期至2013年11月15日。
  二、拍卖车辆底价
  陕G61166号白色三菱帕杰罗拍卖底价为16.5万元人民币(车牌牌照不随车处置);陕G96168号白色丰田霸道拍卖底价为30万元人民币(车牌牌照不随车处置)。
  三、拍卖办法
  1、每辆车的竞标保证金为5000元,各竞买人需在报名时缴纳。
  中标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购车价款,未中标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拍卖会前未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活动。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现场填报竞价,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人。报价低于车辆底价的为废标。
  3、中标人(单位)竞标成功后现场与我部签订公务车辆公开拍卖竞价结果确认书,并在5日内付清全部车款,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4、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有关过户手续,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其他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参与竞拍的单位和个人至少2家或2家以上方可竞拍,否则取消竞拍。
  3、如中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拒签车辆转让协议,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
  4、车辆截止拍卖前的全部违章罚款由出让方交清,在车辆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不得提车。
  有意报名竞买者,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至2013年8月26日下午5时,带上有效证件(个人竞买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竞买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到本部办公室报名(香溪路27号,市委主楼2-12室),并现场勘察车辆状况,报名者需填写公务车辆拍卖竞买报名表。2013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安康市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价竞买,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拍。
  联系人:王治新       联系电话:3288879  
    2、竞买委托书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