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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近日,旬阳县编委研究下发通知,在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用编计划管理的同时,要求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
严禁各单位自行借调工作人员,对未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同意自行借调的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退回原单位上班,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确因工作急需且单位有空缺编制的,经借调人员原单位同意,由借调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编制、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报告,并填写《旬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借调;对借调期满的人员,必须按时回原单位上班,对不按时回原单位上班又未申请延期借调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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