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自2009国家民委、国家财政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精神和村寨建设规划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被纳入试点工作的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高桥村、江河村、江镇村三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实惠。据统计截至目前,三个试点村已实施项目44个,资金近亿元(其中中省下达专项发展资金325万元)。
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投入3700余万元新修便民桥7座、防洪河堤2000余米、人畜饮水工程4处,实施通村公路拓宽硬化建设项目,农业生产所需的水渠、灌溉基础设施得到全面加强,农业生产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路,户户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家家饮用自来水的目标。
居住环境不断改善,投入270余万元,对三个试点村居住在偏远山沟的114户少数民族群众实施了整体搬迁,对200余户现有特色民居进行了保护和改造,民居改造完成率达到95%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条件,有效保护了少数民族特色民居。
群众收入持续增长,投入12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开展生产致富技能培训,确保群众收入持续增长,止2012年底,三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了7070元、7025元和8785万元,均高于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民族团结进步深入开展,经常性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展创建活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江河村被省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市科技局深入帮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 09-06 ]
下一篇: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09-10 ]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