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通报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检查组来我市检查的反馈意见及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安政发〔2006〕1号)精神。目前,全市各县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全面开展。2月19日至2月21日,省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宁陕、石泉两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指出了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一是市、县两级对D级危房改造资金尚未预算到位。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县财政部门将保障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校,市级已全额拨付到县,县级只拨付了50%到校。三是部分学校在学生保险费的办理中,存在强制和学校代办的问题。四是个别县教辅资料发行不规范。价格高,带有强制性,并且与课本费公示在一起。五是部分学校变相强迫收取家长示范学校费。最近,不断接到反映部分县区的一些中小学未能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政策的举报,主要问题有:一是少数学校未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二是有收费不开票据或多收费少开票据的现象,三是学校收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是强制收取保险费等。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违背了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和安康市人民政府〔2006〕1号文件精神。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一些领导对中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认识不足,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尽快转变认识,寻找差距,令行禁止。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政策性很强。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我受刘市长委托,讲三点意见。
一、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这次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一项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深受亿万师生期盼和拥戴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不清、保障范围较窄、保障水平偏低、发展相对落后的面貌。对于我们这个经济欠发达,基础教育比较薄弱,财力投入有限的市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对整个教育战线也是个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对深入实施科教兴安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利保证。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吃透精神,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责任落实在工作的每个环节中,要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多样形式,不管山多深、不管路多远,使农村家庭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小学和初中学校更要积极宣传严格执行政策,特别要把教育部、财政部印制的宣传画在校内进行张贴宣传,给学生印制的宣传画页一定要送到每个学生的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认真落实预算经费,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精神,一是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和贫困家庭学生教科书费。市、县区承担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今春全市补助学生38820人,所需资金700万元,按市、县2:8比例分担所需资金,市级承担140万元,县级承担560万元。二是按照省上要求,今明两年集中时间完成全市现存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所需资金中、省、市、县区分级承担,并要求在一季度末前,按照省、市制定的学校布局调整指导性意见,制定各自的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市教育局、财政局要督促各县区抓紧拟定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按时上报省上,确保中、省资金及时下拨到位。2月6日,市财政局、教育局共下达中、省、市教育补助经费4563万元(其中市级140万元),县区所承担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尚未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危房改造资金市、县区虽还没有确定比例,但县区财政要在预算中通盘考虑,预留资金。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各县区要建立以农村初中和中心小学为基本预算单位的教育预算编制制度,县区教育局逐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并尽快下达各学校。原由乡镇负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要全额上划县级财政管理。县区财政必须建立单设的教育资金专户,对所有教育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教育资金的安全运转和高效使用。
三、认真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工作跟不上;已经出台的治理乱收费的政策和措施在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暴露出我们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政治上的麻木,执行政策的不力,反映了我们干部的素质不高。今后,哪个地方和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我们就要旗帜鲜明地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新机制的建立,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教育乱收费提供了制度保障。要在认真落实新机制的同时,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限制和规范代收费。农村中小学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安政发〔2006〕1号文件通知精神,农村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积极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在新机制下,必须全面取消农村中小学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贫困生除外)、作业本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所收费用据实结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为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在这里我强调五个“严禁”:严禁预算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保障专项经费,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搭车收费,严禁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严禁学校代办学生平安保险,严禁学校强行收取补课费、阅卷费。凡违反规定,有令不止的要追究当事者和主管领导责任,校长要撤职。出一起,查一起,决不姑息。对借教育收费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决不手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一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乱收费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同志们,在新机制刚刚运行的初始阶段,抓好这项工作十分重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积极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本地改革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文件,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和学校做好落实新机制的有关工作。要密切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后农村中小学可能出现的失学辍学学生返校、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回原籍就读等新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对策性建议。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各类学校在入学前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规范公示内容,创新公示方式,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公示能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对群众举报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发现查实一起,认真查处一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健康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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