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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安全安康”的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因方便、快捷、不收费、门坎低等诸多好处深受人民欢迎和认同,已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2005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了各类矛盾纠纷1900余件,平均每天化解约58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为基层社会稳定挚起了一片蔚蓝的天空。
目前,我市共建各类调委会组织2858个,人民调解员14093人,形成了乡(镇、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三级调解的组织网络。2005年市司法局把握全市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人力,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使一大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有知识、懂法律、工作热情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委员会中。通过他们努力不懈的工作,推动了全市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得以积极有效的开展,使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更加广泛有效的发挥,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大量的纠纷被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了信访、诉讼压力,为民间矛盾纠纷的激化转变起到了十分有效的预警防控作用。如今人民调解已成为地方党政部门加强地方治理、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群众邻里矛盾纠纷,消除隔核怨气,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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