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华商网《安康特快》栏目转载网名“洁洁”在新浪微博中反映“江北黄沟刺鼻恶臭污水流进汉江”后,市、区环境执法人员迅速反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媒体反映情况进行排查,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并向媒体反馈。
一是迅速反映,第一时间开展排查调查。于23日下午即对媒体反映黄沟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于24日再次进行补充调查,最终确定媒体反映向黄沟排放生产废水的涉事企业为安康九龙贸易有限公司6000吨橡籽仁、橡子淀粉项目,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和取证,提取外排水样送市监测站进行应急监测。二是依法取证,第一时间查明情况。经查明,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也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擅自于8月10日起陆续进行调试生产至今,生产废水和浸泡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经花园沟雨水箱涵汇入黄沟排放至汉江;现场提取的生产和浸泡工序外排废水水样中PH、悬浮物、COD、氨氮等四项环保指标均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是措施果断,第一时间进行立案查处。在查明该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后,立即对该其进行立案,于9月25日约谈了企业法人代表,告知了其环境违法行为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6000吨橡籽仁、橡子淀粉项目生产,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建设和生产;于9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壹拾万元罚款。四是加强督察,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加大了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督察力度,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其落实我局“停止生产、停止排污”行政命令情况进行督察,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9月27日突击检查时,该企业已经停止生产和排污,正在清洗生产设备,待车间清洁后对设备上油保养进行封存。五是举一反三,集中开展涉水企业排查。于25日至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高新区内其他排水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涉水企业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或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污染汉江现象发生;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责令3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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