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安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许启汉为市民政局局长;
李 均为市审计局局长;
廖良成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汪小卫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 康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冯尚勇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杜保华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唐志宏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廖良成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 斌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朱俊稳、袁治剑、章和平、刘连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李德才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