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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四项原则”严格用编管理

    作者:肖义军 时间:2013-10-25 17:19 来源:市编委办 字号: 打印

      为严控机构编制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我市建立编制人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四项原则”,强化规范管理,狠抓制度落实,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计划管理、程序审批。从2013年7月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一律实行计划管理。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每年年初一次性计划到位,年内再按程序申报、审核、审批,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有效提高人员素质和人才合理流动。
      从严控制、留有余地。各单位年初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并留有一定的空编余额。通过严控、细审、预留,有效遏制单位进人欲望。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在20名及以下的,可以满编运行;人员编制21名以上的,至少空编1-3名。
      公开招考、引进人才。为提高用编进人质量,进一步扩大公开招考力度,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用编进人,公开招考(录、聘)或遴选比例不得低于年用编进人总数的50%,将有限的空编用于引进高层次或紧缺型专业人才。
      改善结构,批次使用。用编单位根据编制余缺、岗位设置、工作需要等情况,充分考虑现有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结构,本着有利于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要求提出。同时,申报用编计划不得超前预计将来自然减员后的空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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