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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六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市局直管的11家(15个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及日常监管职责全部下放给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11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中学、江北铁路中学、阳光学校、安康市幼儿园、安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等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食堂。10月29日,市局餐饮监管科与汉滨区局相互签署了交接工作记录并完成了档案移交工作。
此次餐饮服务监管权下放工作,体现了市局对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精神的全面落实,加快了市、县、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后,市局主要进行相关协调和指导工作,不再承担具体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日常监管职责,逐渐形成市级管决策、县区镇(办)管执行和过程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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